標  題 1070920-818 轉知北市府即日起以「建築基地面積以土地謄本面積為依據,並以土地謄本面積為建蔽、容積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檢討依據,建築圖說免檢附建築基地實測面積計算圖。」方式辦理1070914-府授都建字第1076025175號 
公告日期 2018-09-20 
內  容 1070920-818 轉知北市府即日起以「建築基地面積以土地謄本面積為依據,並以土地謄本面積為建蔽、容積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檢討依據,建築圖說免檢附建築基地實測面積計算圖。」方式辦理1070914-府授都建字第1076025175號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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