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 題 | 1070920-818 轉知北市府即日起以「建築基地面積以土地謄本面積為依據,並以土地謄本面積為建蔽、容積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檢討依據,建築圖說免檢附建築基地實測面積計算圖。」方式辦理1070914-府授都建字第1076025175號 |
公告日期 | 2018-09-20 |
內 容 | 1070920-818 轉知北市府即日起以「建築基地面積以土地謄本面積為依據,並以土地謄本面積為建蔽、容積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檢討依據,建築圖說免檢附建築基地實測面積計算圖。」方式辦理1070914-府授都建字第1076025175號 |
相關檔案 | 1070920-818 轉知北市府即日起以「建築基地面積以土地謄本面積為依據,並以土地謄本面積為建蔽、容積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檢討依據,建築圖說免檢附建築基地實測面積計算圖。」方式辦理1070914-府授都建字第1076025175號.pd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