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標 題 | 1141104-1375 全國公會轉知內政部114年9月24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2176號令訂定發布「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六日以前申請建造執照,並於興建完成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增設昇降機者,得比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」之解釋令,並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 |
| 公告日期 | 2025-11-04 |
| 內 容 | 1141104-1375 全國公會轉知內政部114年9月24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2176號令訂定發布「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六日以前申請建造執照,並於興建完成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增設昇降機者,得比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」之解釋令,並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 |
| 相關檔案 | 1141104-1375 全國公會轉知內政部114年9月24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2176號令訂定發布「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六日以前申請建造執照,並於興建完成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增設昇降機者,得比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」之解釋令,並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.pdf |